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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司法局领导到我所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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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大司【2016】55号)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16日下午,大连市司法局律管处领导代表赵怡、穆芳萌,高新园区司法局领导代表张晓慧一行到我所进行了全面工作检查指导。


领导代表们对本所内部日常管理工作和相关档案建设情况、执业资质和业务开展情况、律师执业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以及参加社会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等多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



参加本次检查的领导认为,本所的内部管理工作全面、完善,经营场所、律所执业资质、律师执业资质全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律师执业工作管理严格,能够坚持律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并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水平。本次检查结果,对我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本所首席律师王利民、合伙律师韩栩、秦景霞等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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