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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与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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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上午,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聘请本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在铁越集团会议室举行。本所首席律师王利民教授与铁越集团总经理白慧涛分别代表双方在《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上签字。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王慧涛总经理和王利民首席律师分别介绍了铁越集团与本所的基本情况。
本所业务总监邹国章、行政主管杨玲出席了座谈和签约仪式。本协议的签订,必将推动本所对外业务的发展。
王利民首席律师(右)与白慧涛总经理签署协议
王利民首席律师(右)与白会涛总经理交换协议
王利民首席律师(左三)、邹国章业务总监(右二)与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合影

双方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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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是沈阳铁路局下属的以综合物流为主,商贸经销为辅,多元经营发展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共有员工2000人,注册资金1亿元,资产总额3.2亿元,年产值超10亿元。下属4个物流公司和6个专业公司,参股中铁联合物流等大型企业,控股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伊斯湾株式会社合资企业2个。
按照路局、局党委多经企业向“实体型、实业型、实力型”发展的部署和要求,铁越集团围绕资源、港口、口岸“三大战略”,扩展经营规模,做强核心产业,完善服务功能,打造企业品牌,形成铁路、公路、水路多式联运的物流产业链条,打造功能完善、设备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物流产业。
拥有大型综合性物流基地15个,总面积200万平方米;自有铁路专用线26条,装载机66台,起重设备19台,运输车辆144辆,仓储库房5.25万平,风雨棚1.5万平,商务办公场所1万余平。经营网点39个,遍布大连、营口两市18个城区,营业区域4.8万平方公里;西起烟大轮渡旅顺新港,东连花园口,中通长兴岛,北接营口鲅鱼圈,与全国铁路干线联网,形成南北呼应、融贯东西、覆盖管内、辐射全国的经营网络。
拥有国家商务部签发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质,有大宗煤炭批发经营权,形成覆盖本地、辐射东北、华北等区域的商贸经营格局,供应链物流模式深得客户好评。
积极发展站车旅客服务,建立了遍布大连、营口两市城乡的62个客票代售点,24小时全天候为购票旅客服务;拥有98台出租汽车和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等关联产业。
集团注重优化企业管理,建设全面的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物流信息网络,建立了银企合作的“仓贸银”网上交易系统平台。2010年,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国家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并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AAAA级”综合型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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